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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探索】 罗雄飞、彭新万: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几个理论难点

2017-08-25 罗雄飞 彭新万 中国政治经济学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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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西财经大学学报》2017年第2期

 罗雄飞、彭新万,江西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

摘 要: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摈弃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必须解决几个理论难点。马克思恩格斯的思维方法虽然同属唯物辩证法,同时还存在个别性差异,应该回到马克思理解其经典著作。把握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需要理清马克思的“五阶段论”与“三阶段论”的关系。应该从不同的时代任务来理解前后30年的关系。理解所有制和收入分配原则,必须摆脱空想社会主义的束缚。

关键词:习近平时代;马克思理论;中国平台;理论难点


改革开放初期,我们构建过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30多年后再次面临相同主题的理论任务。这两者有怎样的差异?这是需要认真对待的问题。以往的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是以思想解放为导向,重在推动改革开放政策的落实。现在再次提出这一问题,则是要将改革开放的丰硕成果转化为国家的软实力,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话语权,真正解决声音比较小、有理说不出、说了传不开的问题,切实增强我们在国际上的影响力。因此,现在提出这一理论任务,有着更高的理论要求。它与经典著作研究、当代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息息相关。正因为如此,习主席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的座谈会上,对以往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中存在的脱离经典著作、教条主义、实用主义、标签化倾向等感到很不满意。他指出:“有的人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没读几本,一知半解地哇啦哇啦发表意见,这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态度,也有悖于科学精神”;而有的人“根据需要找一堆语录……生硬地裁减活生生的实践发展和创新,这也不是马克思主义态度”。[1]习主席的讲话体现了新一代领导核心的气象与格局,它将在理论上开创一个新的时代,形成全新的思想路线。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摆脱对以往30多年的路径依赖,切实转变实用主义或教条主义的思想作风,扎扎实实地从经典著作入手,根据理论与实践高度统一的要求,解答理论上的难点问题。


一、如何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思维方法


马克思说过,他的方法就是辩证法,他把黑格尔看作自己的老师。因此,这个问题似乎很清楚了。而事实上,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并不完全清楚。有些人特别是一些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完全是运用基于形式逻辑的主流思维方法理解马克思。另一方面,笼统地说辩证法,也是很不到位的。辩证法还必须区分为辩证法一般、辩证法特殊、辩证法个别三个层次。最基本的辩证法思维规律,是辩证法一般;黑格尔主义和青年黑格尔派的抽象思辨的辩证法,是与唯物辨证法不同的特殊种类;而同样是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与恩格斯又存在个别性差异。恩格斯更多地把人看成认识主体,辩证法既被当成思维规律,又被当成事物发展的最一般规律,理论逻辑被看成是认识主体对客观事物的历史发展过程的反映。因而,实质上是一种唯物主义反映论。尽管他很重视人的能动性,但在理论上并没有很好的安顿,仅仅是从属性或第二性的。马克思是以感性的、现实的、实践着的人为出发点,这种人的典型存在形式就是科学家。因而,他在理论上首先把人看成科学家,理论逻辑的展开被看成科学家获得特定对象的系统知识的科学认识进程。这种科学认识进程虽然包含关于特定对象的历史研究,更多是对科学知识的内在联系的把握。在马克思那里,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虽然以客观存在为前提、为对象、为材料,而人类知识的进步却不是被认识对象决定,而是由人类的认识和实践活动决定。人们不仅能反映现存事物的某些特性和内在机理,还能利用不同事物的片面的特性,组合成自然中所没有的社会存在物,如高铁、火箭等,将自然不断人化。马克思的这些思想,在《资本论》中转化为一种基于实践人本主义和科学理性主义的科学实证主义方法 (罗雄飞,2016)。[2]它的基本精神与实验科学具有高度一致性。

总体说来,我们不能像苏联意识形态那样,把马克思恩格斯等同起来,也不能像一些西方学者那样将他们对立起来。但是,从思维方法的个别性差异入手,把握他们的共性和某些差异,还是有必要的。例如《资本论》,回到马克思的思维方法得到的认识,与传统教科书相比,不仅侧重点不同,还能有效防止某些空想社会主义倾向的发生。

依照马克思的思维方法解读《资本论》,不难发现,这里的批判重心不是现实的资本主义关系,也不是要求用劳动价值论抽象地确立新的社会原则。第一卷的第一版“序言”明确阐明,英国的今天是德国的明天,商品市场经济的广泛发展是各个社会或民族不能取消也不能跳过的历史阶段,最多只能减轻分娩的痛苦。可见,其批判重心并非资本主义现实关系。很多材料说明,对于现实的资本主义社会,马克思是充分肯定其历史合理性的。1879 年马克思甚至明确指出:“资本家只要付给工人以劳动力的实际价值,就完全有权力,即符合于这种生产方式的权力,获得剩余价值”。[3]实际上,《资本论》的批判重心正是集中在“开篇”的商品货币关系中。这里基于劳动价值论及其价值规律的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自利利人的关系,正是渗透在古典经济学中的抽象人本主义及其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理念。而劳动价值论在《资本论》中更多体现为批判性武器。通过阐明价值规律转变为剩余价值规律的逻辑和历史必然性,它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从而说明了基于抽象人本主义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理想与现实资本主义生产的矛盾。自由、平等、所有权和自利利人的关系,可以在历史上的简单商品生产中找到其雏形,却不具有典型的历史意义或现实意义;它也可以从发达资本主义生产中以某种方式抽象出来,但它反映的只能是一种表象。这种意识形态理想与生产力高度发达情况下现实化了的人本主义也是矛盾的,因为这时基于个人主义的财产关系不复存在。

因此,马克思揭示资本主义现实生产的本质,不是对它简单加以否定,而是反过来对古典经济学基于抽象人本主义及其个人主义的意识形态理想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进行了双重的否定。还附带批判了蒲鲁东的空想社会主义。可见,从劳动力转化为商品开始直到第三卷结束,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服务于对“开篇”中的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的批判,“开篇”是整个批判的重心所在。因此,马克思指出: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一旦揭示出来,“相信现存制度的永恒必要性的一切理论信仰,还在现存制度实际崩溃以前就会破灭”。[4]马克思这句话,可以说点明了《资本论》的主题。这么看《资本论》的话,它的主题与《德意志意识形态》可以说完全相同,都是批判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空想社会主义和形而上学的思维方法,都以唯物史观为基础,只是涉及的学术领域不同而已。

如果按照传统教科书理解《资本论》,必然把现实的资本主义生产关系当作主要批判对象。在此基础上,还可能进一步基于劳动价值论理解未来社会的原则。这样,不仅正文与第一版“序言”很难获得逻辑上的统一,还可能陷入蒲鲁东主义的空想社会主义,即简单否定资本主义生产的现实,并且不顾历史条件把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理想当作现实生活的原则。即便是恩格斯,尽管他力图将空想社会主义与科学社会主义区分清楚,由于理论认识没有达到马克思的高度,有时也不能不受到空想社会主义思想的干扰。

由于不能深入理解马克思经济学的基本思维方法,不能理解马克思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在价值立场和思维方法方面具有的根本区别,传统教科书还把马克思经济学与古典经济学混为一谈。在古典经济学那里,劳动价值论体现着抽象人本主义,是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立场或者说价值立场相联系的。因此,尽管它看到了劳动与资本的对立关系,但作为资产阶级经济学,它的理论目的,仍然是试图从劳动价值论出发,通过形式逻辑的抽象演绎,说明资本主义生产必须与资本主义意识形态理想相一致。在马克思经济学那里,劳动价值论不是作为抽象的原理和理论前提。价值规律首先是作为一种科学抽象被当作劳动异化的出发点,而不是论证资本主义生产的前提。而对资本主义生产的考察,是以异化劳动为基础的,《资本论》正是通过对现实的异化的工人劳动的考察,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的本质,并以此为基础对以往的政治经济学进行了科学的批判。可见,《资本论》真正的理论基础是实践人本主义和唯物史观。那种认为马克思经济学从劳动价值论出发的观点,是似是而非的,也割断了《资本论》与马克思早期经济学著作特别是1844年“手稿”的内在联系。当然,马克思经济学对古典经济学也有继承的一面。这种继承不但体现在基于劳动价值论批判性说明了资本主义现实与抽象人本主义的矛盾,还将其中的抽象人本主义转化为实践人本主义,并以此理解人类社会的发展趋势及其经济关系。

 

二、如何理解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


改革开放初期,这不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理论以思想解放为导向,新的时代还没有成型,看不见,摸不着。因此,关键是激发人们的变革意识。至于处于怎样的时代,给出一个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抽象的定义就行。由于摸着石头过河,多大程度姓资或姓社,谁也说不清,因而“不争论”反而更好,免得引起思想领域的斗争。可是,经过30多年的实践,一个崭新的时代已经发育成熟。要把30多年的伟大成就转化为国家的软实力,向世界表明,这些伟大成就正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成果,它具有内在的机理和根据,而不能简单地归结为学习西方的产物;要向全世界表明,我们将在这样的实践成果基础上继续前进,而不是根本转向。那么,对于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就已经到了必须从理论上真正说清楚的时候了。运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也完全能够说清楚。

这个问题可以从浅层和深层两个层次来考虑。在浅层方面,要突出马克思的以下思想:一是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任何国家或民族不能取消、不能跳过的历史必经阶段;二是建设社会主义具有历史前提,必须有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因而只有在发达的市场经济的基础上,才能建成严格意义的社会主义;三是无产阶级在落后国家有可能取得政权。对于第三点,马克思早期著作就分析过,由于德国是小生产者的汪洋大海,随着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小生产者必然大量破产,无产阶级队伍能够迅速壮大,因而,德国有可能在英法爆发社会革命的前夜,首先建成“人的社会”。“人的社会”是马克思对未来理想社会的早期说法。依照马克思的分析,“人的社会”的建成,以英法等发达国家的社会革命趋向成熟为前提,因而对德国能否建成“人的社会”还是有疑问的。但是,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却是完全可能的,后来世界历史的发展也证明了这一点。

因为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任何社会不能回避的,因而,无产阶级在落后国家取得并巩固政权之后,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必须把发展商品市场经济、促进生产力、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当作自身的神圣的历史使命。由于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也必然在一定限度内存在和发展。只是由于资本受到无产阶级政权的节制,资产阶级不再能够获得统治地位。否则,就意味着无产阶级政权变质了,社会主义革命失败了。由于商品市场经济是在无产阶级政权主导下发展,因而必然以社会主义为导向,马克思理论必然成为整个社会的意识形态基础。从发展的最终目标和意识形态基础看,可以说这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从基本经济制度看,恐怕只能说是社会主义的预备阶段。当然,综合起来看,依然可以看成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一个初级阶段,它的边界在哪里呢?那就是从新中国成立开始一直到我们在又好又快地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成功超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止。在这样一个历史阶段,除了为巩固政权而进行的抗争之外,它跟资本主义社会应该确立一种和平共处、和平交往、和平竞赛的关系。

从深层次考虑这一问题,必然涉及马克思的整个社会发展理论,需要阐明五阶段论与三阶段论的关系。马克思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以一定的方式进行生产活动的一定的个人,发生一定的社会关系和政治关系……应当根据经验来揭示社会结构和政治结构同生产的联系”,从这一思想出发,他依据所有制关系,结合德国既有的历史发展水平,阐述了“部落所有制”、“古代公社所有制和国家所有制”、“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三种所有制形态。他同时指出,第一种所有制的“家庭”中隐蔽地存在着奴隶制,这种奴隶制会“随着人口和需求的增长,随着同外界往来(表现为战争或交易)的扩大而逐渐发展起来”,并且,这种奴隶制在第二种所有制形式中会继续保存着。[5]从这些论述看,马克思把所有制看成广义生产方式(社会形态意义上的生产方式)的核心,尽管限于“德意志意识形态”这一主题和德国发展的现状,马克思没有进一步论述其他两种所有制形式,他把社会发展划分为五阶段的思想则已经非常明显。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又把“亚细亚所有制”、“古代所有制”、“日尔曼所有制”归并到“公社制”中,把它们看作“原始所有制”的“各种形式”,而“公社制”又可分为两种类型,即部落所有制形式和公社所有与家庭所有相结合的形式。在谈到前资本主义生产关系解体时,马克思把封建时代的手工业者和“公社”社员归并到一起,同时又把奴隶和农奴合并到一起。可见,作为生产资料利用形式的狭义生产关系不同于所有制形式。从马克思的思想发展脉络看,其后他很可能把“公社制”分成了两种形式,“亚细亚的”代表氏族所有制或部落所有制,“古代的”代表公社所有与家庭所有相结合的形式,加上“封建的或等级的所有制”、资本主义所有制和后资本主义所有制,共五种所有制形式。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做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6]这是五阶段论较为定型的表述。

而在《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中,马克思又把人类社会分为三个阶段,即“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阶段、以个人全面发展和共同的社会生产能力为基础的人的“自由个性”阶段。[7]这种基于实践人本主义的三阶段论,应该说真正体现了人类社会的内在机理。五阶段论是从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角度来把握社会演进,从马克思的表述看,似乎还没有最终定型,也没有把它们看成是一切国家必须遵循的线性发展轨迹。从两者的逻辑关系看,五阶段论大概是三阶段论的派生形式。五阶段论更多是与欧洲的历史进程相对应。“古代社会”指的是生产资料国家所有与个人所有相结合的形式,这在欧洲是与奴隶制这种生产资料利用方式相适应的。这是欧洲特有的现象,正像封建制与农奴制相应是欧洲特有的状况一样。因此,在欧洲,古代社会、封建社会也可以近似地称为奴隶社会、农奴社会。但是,决不能把生产资料所有制与生产资料的利用方式混用扩大到欧洲之外。在中国,所有制与生产资料利用方式的关系同欧洲相比,具有重大差异。并且,在封建制之后,类似于“亚细亚的”所有制形式再一次以“均田制”的面目存在,以致理论界围绕“亚细亚”问题争论不休。这只能从马克思将前三种形式归结为“公社制”的不同形式来理解。事实上,即便是欧洲,经历过的完整的四个阶段一定程度上说来也是形式上的,因为日尔曼人是从原始社会后期直接封建化的。可见,五阶段的顺序及其具体内涵并不适用一切国家和民族。反之,三阶段论可以说真正具有普遍适用性。因此,马克思在《资本论》“序言”中所强调的任何国家不能跳过也不能取消的历史阶段,应该是三阶段论中的第二阶段。也就是说,马克思这里强调的,是任何社会都必须经历商品市场经济这样一个阶段。正是在这个意义上,马克思认为英国的今天是德国的明天,英国的市场经济规律必将在德国更加充分地发展起来。从五阶段论与三阶段论的关系看,中国未必要经历一个资产阶级占统治地位的资本主义社会,但无产阶级取得统治地位之后,必须把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作自己的历史使命。

马克思关于社会发展的这些思想,为我们认识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提供了更加广阔的视野,不过,要完全把这一问题说清楚,还需要历史学上场。可见马克思理论的各个部分需要协同创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构建很难单兵突进。

 

三、如何理解“前30年”与“后30年”的关系


这是习主席亲自提出的理论课题这不仅仅是对前后30年如何进行历史评价的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这个问题必须转化为苏联模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关系问题,进一步上升则直接涉及到如何对待苏联意识形态、如何构建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平台的问题。因为“前30年”的体制机制是与苏联模式密切联系在一起的。

在以往的理论研究中,这一问题没有得到正面重视,人们大多采取回避的态度。主要原因是“后30年”的体制机制是逐步成型的。在改革过程中,实践处于优先地位,理论研究更多地处于被动跟进的状态,且充满浮躁气息。在这30多年里面,我们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实践特征,那就是变;也可以用一个字来概括理论特征,那就是偏。所谓偏,就是教条主义与实用主义相互并存、相互斗争,形成一种改革张力。但是,无论教条主义,还是实用主义,都没有实现理论与实践的高度统一,都难以令人信服。不仅如此,在过去30多年里,还很大程度上存在马克思理论的意识形态功能与工具性功能脱节、思想教育与政策论证两张皮的现象。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整个社会的思想越来越混乱、信仰与道德观念越来越紊乱。这是由实践优先的时代需要决定的。然而,经过30多年时代已经发生根本变化,可以说今天已经进入了“习近平时代”,我们的理论研究必须适应新的时代需要。正因为如此,习主席才会在座谈会上对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一再提出批评,并呼唤理论大师的出现。可见,习主席对问题看得非常清楚。今天,我们对以往30多年中始终并存的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有必要进行深刻反省,从而真正开创一个新的理论时代。

前后“30年”的关系,着重是经济体制的关系,当然也涉及政治体制和指导思想方面。看待“前30年”与“后30年”的关系,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历史态度。一方面,必须明确指出,苏联模式不是社会主义,“前30年”以计划为主的体制机制不是社会主义。与此同时,也必须承认,以市场为基础的体制机制也不是社会主义。总的说来,前后“30年”的特定经济体制,都不能与社会主义性质直接对应起来。这种认识,在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中,具有充分的依据。邓小平关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与计划或市场的关系的思想,也是否定具体的经济制度与姓资姓社的直接关系。

另一方面,应该明确承认,尽管前后“30年”都具有历史合理性,从政权性质、社会主义导向和马克思理论的意识形态地位看,也都可以看作“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然而,其历史地位却具有很大差别。“前30年”的体制机制或苏联模式,是与巩固无产阶级政权这样的短期需要相联系的。因为无产阶级在落后国家取得政权后,面临异常困难的环境,要巩固政权,不仅需要彻底打碎旧的国家机器,还需要暂时铲除旧的经济基础。因此,苏联模式可以看成巩固无产阶级政权所必需的过渡性历史形态。但是,依照马克思的思想,无产阶级政权得到巩固之后,在更长的时期内,必须把促进商品市场经济发展、更好更快地发展生产力、尽快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当作自身的历史使命。因此,不能过长时间停留在这种模式,否则,就会犯违背历史规律的错误。苏联的失败充分说明了这一点。对于苏联说来,可以说在上世纪50年代以前,始终面临如何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的艰巨任务,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体制机制对于战胜法西斯、巩固政权发挥了巨大作用。此后,苏联尽管意识到如何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历史使命,并提出了与资本主义国家和平共处、和平竞赛、和平过渡的思想,但是,它忽视了发展商品市场经济的必要性,没有及时推动体制机制的变革。这可以说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对于我国“前30年”的评价,也必须基于“必需的过渡性历史形态”这样一种历史定位。对于无产阶级政权业已巩固的“后30年”,其历史任务与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及其无产阶级的历史使命密切相联系。在马克思看来,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任何国家或民族不能取消也不能跳过的历史必经阶段,只有在商品市场经济得到充分发展以至整个国家处于最发达地位的情况下,才能建成严格意义的社会主义。因此,无产阶级政权巩固之后,必须尽快把主要任务转移到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方面,并与社会性质不同的国家建立和平交往、和平竞赛的关系,最大限度地吸收当今时代的一切优秀成果,充分发挥后发优势,从而赶超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因此,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尽管可以涵盖“前30年”,其具体理论的阐述则需要更多地结合“后30年”的实践情况。

“苏联马克思主义”很大程度上把过渡性的体制机制长期化理想化,赋予它浓厚的意识形态色彩,把它与“社会主义”直接联系起来,以至把空想社会主义的所有制思想、分配思想与马克思理论混为一谈。另一方面,“苏联马克思主义”很大程度是以恩格斯的自然辩证法和《反杜林论》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而正是这些内容,马克思以长期沉默的方式表达了自己的保留意见。也许是恩格斯感觉到了马克思的保留态度,经过反思,恩格斯晚年对这些思想也是有重大修正的。例如,恩格斯在1886年的《费尔巴哈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中指出:哲学不应该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哲学思想应该作为方法论思想渗透到实证科学中,其自身的研究对象只能限于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这与他十年前的思想是有很大区别的。通过这种自我修正,应该说,晚年恩格斯进一步接近了马克思。

基于这种历史认识,我们有必要把马克思理论的意识形态功能与苏联模式剥离开来,并重新把它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起来。鉴于苏联模式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巨大差异,一种理论要同时在这两种模式下充当意识形态,是不可能的。因此,只有我们做好了这种理论转变,理论与实践才有可能真正实现统一,才能摆脱苏联意识形态的束缚,建构起马克思理论的中国平台,从而超越30多年来教条主义与实用主义并存的局面。当然,这种剥离与重新结合,需要以前面两个理论难题的解决为条件。

 

四、如何看待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收入分配原则


理清这两个理论难题,对于说明苏联模式不是社会主义有重要理论意义,也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对于生产资料所有制,必须首先搞清楚马克思对于私有制和社会所有制的理解。在马克思那里,私有制以劳动异化为内涵,凡是生产资料成为限制个人自由发展的手段,就是私有制。它包含通常理解的私有制和普遍私有制两种形式。所谓普遍私有制,就是空想社会主义者所描绘的公有制。马克思眼中的未来社会的“社会所有制”,是与自由人联合体相联系,以个人自由为前提。不以个人自由为前提的社会所有制或公有制,是片面的公有制,也就是普遍私有制。在马克思看来,尽管这种制度下生产资料公有,人们获得平等的收入,这只不过是把工人对劳动的关系,变成了一切人对劳动的关系,全社会所有的人都成了工人,社会则成为抽象的“资本家”。克思认为,这种“公有制”不但没有超越通常的私有制,甚至没有达到通常的私有制水平。如果长期实行这种制度,必然导致历史上发生过的各种矛盾复发,从而倒退到极端贫穷的状态。因此,这种粗陋共产主义,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世界的抽象否定”。[8]从马克思对片面公有制的批判来看,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体制只能在特定时期作为特殊措施来使用,它与姓资姓社没有直接关系,更不能将这种制度长期化。而从马克思关于社会主义的基本思想看,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国有企业,与姓资姓社也没有直接关系。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必须把“公有制”或国有制与马克思意识形态剥离开来。当然,我们不赞成将国有企业简单地私有化,也不是否定当前时代这种所有制居于主导地位的必要性。但是,这只能从学理层面论述,从是否有利于生产力发展、是否有利于普通百姓分享经济发展成果、是否有利于增强民族工业的国际竞争力等方面加以讨论。把它与姓资姓社直接联系起来,不但背离马克思的思想,甚至可以说是一种空想社会主义情结。

收入分配原则是2001年以来马克思经济学领域争论最多的一个问题。有人从劳动价值论出发,坚持按劳分配的主导地位。前面说过,劳动价值论是不应该用来抽象说明未来社会的原则的。这种做法,实质上是蒲鲁东主义的做法。而《资本论》的基本思想,正是在批判蒲鲁东主义的过程中产生的。《1857-1858年经济学手稿》也直接体现着对蒲鲁东主义的批判。另一些人或直接或间接地用要素价值论说明多要素参与分配的合理性,试图把要素价值论说成是马克思的思想。这与马克思理论是直接抵触的,是一种硬生生指鹿为马的行为,是极端庸俗的实用主义手法。事实上,只要从整体上把握了马克思的理论,这是一个较为简单的问题。既然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分配原则,那么,建立社会主义具有怎样的历史前提,这一分配原则就必须具备同样的历史前提。在当前时代,社会主义处于极为初级的阶段,无产阶级必须把商品市场经济的发展当作自己的历史使命。因此,收入分配就必须适应市场经济的要求,必须基于人们对要素的所有权参与财富分配。按劳分配不是市场经济的唯一分配原则,也不能从劳动价值论中抽象地引申出来。当然,由于我们的市场经济是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是以马克思理论为意识形态基础的,因此,资本必须受到一定程度的节制,政府对收入分配必须发挥积极的调节作用。

此外,还需要关注这样两个理论问题,一是政府在市场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问题,二是商品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是否必然带来资产阶级的统治。前者涉及马克思经济学与自由主义经济学对经济发展方式的分歧,需要从商品市场经济发展的生产力条件、后发国家在国际经济关系中的地位及其赶超、无产阶级政权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使命等方面加以论证。后者涉及无产阶级政权是否会变质的问题。这要求我们深刻理解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避免把唯物史观当作抽象的教条。既要从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上来把握,又要在把握人类社会的生命机理的基础上,具体地理解作为有机体的人类社会的各个层面的相互决定关系。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的第四部分,马克思概述了唯物史观可能遇到的多种情况,这为我们解答这一理论难题指明了方向。

从这些理论难点来看,新时期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必须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方面,要坚持返本开新原则。这需要从研究经典著作入手,以科学态度对待马克思恩格斯的学术关系,运用马克思理论的思想方法、精神实质,依照其理论逻辑,把经典思想与中国当代实践有机地结合起来。特别是需要深入研究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以此说明当代中国的时代特征和时代任务。另一方面,需要理清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苏联模式的历史关系和超越关系,真正超越苏联意识形态。从而将马克思理论的意识形态功能与苏联模式剥离开来,把它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紧密结合起来。因为一种理论不可能同时充当差异显著的两种模式的意识形态基础。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我们必须继承邓小平时代的实践成果,并继续前进。倒退是没有出路的!但是,这个时代尽管通过实践优先的原则打破了苏联模式等同社会主义的神话,理论上却有待进一步的总结、提升。这要求我们克服教条主义和实用主义,克服对以往理论路径的依赖,使我们的理论适应新的时代需要。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座谈会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6-05-19(02).

[2]罗雄飞.准确把握《资本论》的科学思维方法[N].中国社会科学报,2016-07-19(08).

[3]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3:401.

[4]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M].北京:人民出版,1976:283.

[5]马克思.费尔巴哈[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8.

[6]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62:9.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104.

[8]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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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稿:郭冠清  林盼  审校:孙志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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